法律分析:
有,特招入伍,指特殊征召入伍的人员。特招的对象主要是:充实和加强院校、科研院(所)、医院等单位新学科和重点学科(专业)的高层次人才;补充、基层专业技术单位急需的工程技术骨干人才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,在、军事委员会领导下,由国防部负责。
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,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。
省军区(卫戍区、警备区)、军分区(警备区)和县、自治县、市、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,兼各该级的兵役机关,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领导下,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。
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乡、民族乡、镇的,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。兵役工作业务,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,由人民武装部办理;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,确定一个部门办理。
Copyright © 2019- huatuowenda.net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